南都訊 記者陳萬如 通訊員楊婷 廣東省的殘疾人優惠政策規定,殘疾人可享受免收1元掛號費優惠。但河源籍殘疾人朱明建發現,廣州市內的醫院只對廣州戶籍的殘疾人士予以優惠。因此,朱明建將廣東省人民醫院告上法院。昨日下午,案件開庭審理。
  朱明建說,2013年9月10日上午,他在廣東省人民醫院一樓掛號處,向醫院工作人員出示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》和《貧困殘疾人證明》,要求享受《廣東省扶助殘疾人辦法》所規定的免收1元掛號費的優惠。
  但醫院工作人員表示,對非廣州戶籍的殘疾人沒有掛號費優惠。朱明建向工作人員當面出示《廣東省扶助殘疾人辦法》的文件。該辦法由廣東省政府在2007年頒佈,其中第五條規定,殘疾人在縣以上公辦醫院免收普通掛號費,減收20%的床位費、檢查費和手術費。但醫院收費人員仍然拒絕其要求。
  此後,朱明建到廣東省衛生廳遞交了投訴信。其後省衛計委回覆,朱明建當次就醫可以享受免收掛號費的優惠。但朱明建對醫院的處理態度不滿,仍然選擇起訴,要求醫院賠禮道歉,返還1元掛號費,並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1萬元。
  朱明建告訴記者,他到省內多個城市的醫院走訪過,大部分城市都有掛號費優惠,只有廣州市內的醫院沒有落實法律法規,因此他選擇起訴,希望引起社會對殘疾人權益的重視。
  醫院方的代理人庭上答辯稱,醫院按照2008年廣州市人大常委會頒佈的地方性法規《廣州市殘疾人權益保障條例》,實施殘疾人優待政策。朱明建並非廣州市的戶口,不屬於《條例》中規定的減免人群,院方不存在違法行為。對於收費人員的態度問題,院方內部已經對相關人員進行了教育。
  按照《立法法》規定,地方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規和上級政府制定的規章有衝突的,由省人大常委會作出處理。目前,該案仍在進一步審理中。  (原標題:為了1元掛號費 殘疾人起訴醫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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